依照《档案法》关于开放档案的规定,截止2000年底共开放档案七批,30个全宗,3471卷。
主要内容包括:
1、区划调整、民主建设、土地改革、生产救灾、失踪军人、复退、转业军人安置、移民垦荒、信访处理、婚姻调解、土地房产证、林林确权证。
2、对敌斗争、支前动参、政权建设、抗美援朝、互助合作、机构区划、扫盲工作。
3、工会工作、干部培训、工农业生产、商业服务、文教卫生工作。
4、减租减息、剿匪反特、对私改造、互助合作化、粮油物资供应、财政税收、劳动工资、妇幼保健工作。
5、档案管理、业务指导、国民经济、生产交通、管理调配。
6、交通运输、技术革新、商业供销、饮食服务、医药卫生、家禽副食收购、植树绿化、护林防火、农药供应。
7、财务管理、经费开支、粮油供应、票证使用、税收契税、会计制度、资金预决算等。
档案馆内建有系统完整的开放档案文件目录、人名索引等检索工具,可供利用者自行检索,并可提供咨询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