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局(馆)对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十分重视,印发了《平阴县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》,并大力宣传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现馆藏图书资料21561册,根据载体形式分为汇编、资料、图片等。比较珍贵的有:

19391-194212月有《大众日报》423期;

明翰林院太子少保、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于慎行的蓍作《兖州府志》6册(明万历二十四年木刻本)、《读史漫录》10卷、《笔麈》4册(清道光年间木刻本);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朱名炤总纂的《续修平阴县志》手抄本4册;

顾炎武著《山东考古录》7册(清光绪八年木刻本);

李敬修编纂的《平阴县志》8卷(清光绪年间木刻版);

    《樵语》(1册,复印本)中华民国元年二十五日出版。

    《平阴县乡土志》 清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

    《平阴县志》 清嘉庆十三年刊本

不列颠百科全书 (120本)等。

此外,还系统征集了一批关于平阴名优特产,如平阴玫瑰、东阿“福”字牌阿胶等的档案资料。

    附:平阴县档案局(馆)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

平阴县档案局(馆)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知

    为了全面反映平阴县的历史真实面貌,完好地保存和有效地利用党和国家的档案资料财富,抢救散失在社会上和个人手中的珍贵史料,使其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,我馆将广泛征集和接收各种档案文件材料。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、群众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   (一)征集档案资料的范围

    1、历史编修的各种新、旧志。包括本县和东阿县(解放前县志、各乡、镇志、山水志、资源志、人物志)。

    2、本县的厂矿史、企业史、乡(镇)村史、家史和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科技、文教、卫生、体育等专业发展史料。

    3、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圣旨、诏书、敕令、委任状、嘉奖令、印模、来往文书、各种家谱、族谱、墓志、碑文和各种报刊、传单、照片、证券、契约以及历代任职的主要官员和主要人物的有关资料。

    4、解放前我党各级组织形成的文件、电报、报纸、刊物以及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、笔记、书信、日记、讲话稿、照片以及后来撰写的传记、回忆录等资料。

    5、解放后我党政军、市、地以上领导人来平阴视察的照片、题词、录音带、录像带;本县革命烈士、英雄模范人物以及专家、艺术家、企业家的奖状、奖旗、奖章、照片、生平事迹材料篇。

    6、反映平阴县疆域、地形、地质、山水、气象、物产、资源、自然灾害和风土民情、典章制度、民族、宗教、方言、谚语、名胜古迹、奇闻轶事等各种文物、书刊、图表及资料。

    7、本县或外地文艺工者创作并已发表的反映平阴情况的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戏曲以及各种书画等作品。

    8、平阴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形成的各种档案、文件、电报、报刊及各种资料。

    9文化革命期间的各种文件、资料和实物(包括各群众组织形成的大小字报、传单、战报、照片、录音以及像章、胸章、臂章等)。

    10、其它凡能反映平阴历史、有参考价值的各种史料。

    (二)征集办法

    1、凡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理的单位或个人,可以信函、电话或面谈等方式直接与我馆联系(地址:中共平阴县委院内)。

    2、本县存在上述档案的单位和个人,可以直接(或通过本系统、本单位文书档案人员)向我馆捐赠原件,也可捐赠复制件。

    3、外地单位或个人,如保存有关平阴县的档案资料,欢迎捐赠,已在当地档案部门保存的,可提供复制件。

    4、凡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,一律载入《捐赠名册》,以兹纪念;对其中捐赠珍贵史料者,将颁发《赠献证书》;对有重大贡献者,将给予表彰奖励。